【摘要】银监会:不得对"僵尸企业"等四类企业实施债转股8月7日,中国银监会网站发布了《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就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。意见稿指出,银行通过实施机构实施债转股,应当先由银行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,再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。银行不得将债权直接转化为股权,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。同时,意见稿指出,实施机构不得对下列企业实施债转
【关键词】
《建筑知识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广州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 2015-07-06
《重庆与世界》 2015-07-01
《当代体育科技》 2015-07-07
《数字家庭》 2015-07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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